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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设机构

 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内设9个处室,其中综合性处室3个,专项管理处室6个,主要职责分别为:

  (一)综合处

  负责行政、党群、人事、资产、保密、会议、制度、信息化、专家资源管理以及业务统筹等工作。

  (二)财务处

  负责预决算管理、财务会计和资金协调、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监督、业务经费管理等工作;负责项目预决算审核,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、检查、监督和评价。

  (三)风险管理处

  开展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研究和支撑工作;牵头国家科技重大专项、重点专项项目管理规则制定、进度安排、组织实施,牵头负责项目综合绩效评价;负责项目风险防控工作;负责中心合同合规性审核;受理投诉举报。

  (四)专项一处、专项二处和专项三处

  分别承担电子信息领域、信息通信领域、装备制造领域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法规研究;协助编制专项年度目标、课题申报指南;承担项目申请受理、评审、过程管理、综合绩效评价和推动科研成果产业化等工作。

  (五)专项四处(高技术船舶科研计划管理办公室)

  开展航空和船舶领域的政策法规和重大问题研究,提出相关政策和建议;协助承担相关专项、科研计划的管理支撑工作,以及推动成果产业化等工作。 

  (六)专项五处

  开展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领域的政策法规和重大问题研究,提出相关政策和建议;协助承担相关专项、科研计划的管理支撑工作,以及推动成果产业化等工作。

  (七)专项六处(医药储备管理处)

  开展医药领域政策法规和重大问题研究;承担医药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支撑和科研成果产业化等工作;支撑中央医药储备日常管理和储备管理体系改革等工作。